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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京漢鐵路之石家莊站起。西行至山西陽曲縣止。計長四百八十六里有奇。清光緖二十三年。山西商務局與華俄銀行訂立借款草約。會拳匪事起。遂致遷延。二十八年。晉撫岑春煊與華俄銀行另訂正合同。借法金四千萬法郞。著手工事之進行。三十三年二月。因建築款項不敷。復由京漢鐵路餘款項下借撥。八月。全路告竣。至宣統二三年間償還華俄銀行借款。始收回爲山西省有。後復讓歸國有。惟該路係用狹軌建築。此與全國鐵路不同之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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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span style='visibility:hidden;'>中華人民共和国 自京漢鐵路之石家莊站起<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