陵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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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南桓陵縣。南齊書誤分南桓、陵、爲二縣。參看南桓陵縣條。⦿漢置安德縣。後魏於縣置安德郡。隋郡廢。置德州。改爲平原郡。唐復置德州。亦曰平原郡。宋曰德州平原郡。金曰德州。明改陵縣爲德州。而以故德州爲陵縣。屬山東濟南府。清因之。今屬山東東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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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span style='visibility:hidden;'>中華人民共和国 本南桓陵縣<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