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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曰東清鐵路。今改曰中東鐵路。在吉林黑龍江二省境。清光緖二十二年。駐俄使臣許景澄與道勝銀行訂約。許俄人借路建築。互締東省鐵路公司爲專轄機關。其路綫由後貝加爾州之赤塔城起。穿過江省之西南部。吉省之東北部。以與烏蘇里路綫銜接。達於海參威。是爲鐵路幹綫。及二十四年。俄人強迫租佔旅順、大連。復展路綫。自幹路之哈爾濱南至旅大。是爲鐵路支線。二十九年。全路開通。統計幹線。長二千八百十六里。凡五十四站。支線長千八百二十里。凡三十八站。日俄戰後。長春以南之鐵路。讓與日本。別稱南滿鐵路。所失蓋占全路十分之四。在長春以北者。民國九年一月。由外交部向協約各國聲明。中東路屬我領土主權。不容第二國施行統治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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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span style='visibility:hidden;'>中華人民共和国 舊曰東清鐵路<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