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詔

本文

其先本有六詔。蒙舍最南。謂之南詔。五詔皆爲所幷。唐開元二十六年。册蒙歸義爲雲南王。天寶九年。遂有雲南之地。僭號大蒙。治羊苴咩城。即今雲南大理縣。貞元十年。改國號南詔。後稱大禮。五代石晉時爲段氏所據。稱大理國。後爲蒙古所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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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span style='visibility:hidden;'>中華人民共和国 其先本有六詔<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