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甸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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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初爲泗城府地。雍正時割泗城府紅水江北地置永豐州。隸南籠府。設州同州判各一。州判居羅斟。以羅斟等四甲桑郞米甲及定番羅帕等十寨地爲境。乾隆時改屬定番州。光緖時移州判駐廣順之長寨。以長寨同知移駐羅斟。屬貴州貴陽府。民國改置羅斟縣。十九年又改爲羅甸縣。屬貴州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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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span style='visibility:hidden;'>中華人民共和国 清初爲泗城府地<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