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頭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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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爲薩拉齊縣西境之包頭鎭。民國置包頭縣。屬綏遠省。其地負山面河。爲綏省西路之衝。舊置稅局。有巡檢把總駐守。本名泊頭。俗稱西包頭。華語亦謂之大靑山。前百餘年。不過一小市鎭。清同治十年。始建築一極單薄之城垣。街市略具雛形。清末貽穀來此。放墾塞外荒地。民國初設立晉西鎭守使於此。遂日形發達。商賈輻輳。街市日盛。綏包鐵路以此爲終點。擬築之包寧鐵路。以此爲起點。自臯蘭而下三千里之黃河。至此與鐵路銜接。由內外蒙古新疆甘陝寧夏來此之牛羊駝馬皮毛。平津運來之商貨。皆以此爲總匯地點。每年貿易總額。約在三千萬元以上。民國十一年。又自闢爲商埠。將來發達。未可限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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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span style='visibility:hidden;'>中華人民共和国 本爲薩拉齊縣西境之包頭鎭</span>